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

關於本會

本會之基本信仰
喜信總會異象看版_橫W220-H150-min

  1. 我們相信獨一永活的真神,祂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永恆的上帝,具有完備與完美的屬性,祂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上帝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
  2.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 神的獨生子,從聖靈懷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無本罪原罪。我們也相信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為拯救我們脫離罪惡與死亡。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登寶座作我們的中保,且照祂應許必再降臨,審判並掌管世界。
  3. 我們相信聖靈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在創世前已存在,祂乃生命之主,由聖父、聖子差遣來繼續救贖事工,聖靈感動人寫聖經,在人心中運行,使人知罪,悔改,領受救恩歸向基督,祂常與教會同在,祂帶領,潔淨,警惕,教訓上帝的兒女,我們相信聖靈降臨在我們身上,必賜給我們能力,為主作見證。並且也相信被聖靈充滿,就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新的方言。
  4. 我們相信新、舊約六十六卷聖經都是由上帝所默示的,是完全沒有錯誤,為信仰生活唯一的權威與準則。
  5. 我們相信人是依上帝形象與樣式受造,具有真理之仁義與聖潔,但因始祖受魔鬼誘惑而犯罪,以致喪失與上帝交通的特權及完美品性,且落入於上帝的審判與永死之下,因此世人惟有接受耶穌基督才有得救的盼望。
  6. 我們相信人的得救是靠上帝的恩典,我們相信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罪必蒙赦免,得以稱義,承受重生的生命,並得著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7. 我們相信上帝的旨意不僅是叫人得救,更要叫祂的兒女得以成聖,我們不能因自己的善行或苦修成聖,也不必等到死後才得成聖,只要接受聖靈充滿他的心,必蒙潔淨而成聖。成聖乃是不願再犯罪且能勝過試探與罪惡之意。
  8. 我們相信教會是獨一,神聖而大公,是不可見與可見,包括無形與有形,藉聖靈連於元首基督,並合而為一。基督是教會之首,是君王,牧人與新郎,因此,教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子民、羊群與新婦,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聖徒相通的團契,教會存在的目的,乃是為榮耀上帝,宣揚福音。
  9. 我們相信人死後,依照其生前或善或惡之行為,均受審判。義人得救蒙福,永遠與主同在;惡人要受刑罰,永遠沉淪。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復臨空中時,在主裡已死聖徒必先復活,隨後在主裡尚存活之聖徒必要榮化,被提到空中,按各人所作工程得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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