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職者申請加入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作業要點
傳道職者申請加入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作業要點
103.11.05三讀通過執行
- 填寫「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傳道職申請書」。
- 「蒙召見證」一篇。
- 神學院師長推薦函一份。(他教派轉入者可免)
- 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牧者推薦函一份。(他教派轉入者兩份)
- 神學院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 以上資料寄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總會辦事處。
- 財團法人基督喜信會總幹事進行書面審查。
- 總幹事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總會辦事處寄送相關閱讀資料暨閱讀回報單予申請人。
- 申請人需按規定日期完成閱讀並等候通知約見面談。
- 會務委員會與區會召集人開會約見申請人面談並將結果陳報董事會。
- 董事會會議通過加入申請後,行文申請人通知接納任用並副知各教會。
- 申請人任用後若教會洽定聘任,則會務委員會發文派任並副知各教會。
- 新加入傳道職者依通知得參加在職訓練。